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-90年代,朝着政企分开、政监分开、厂网分离、主辅分离的方向逐步深化,新电改正努力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化改 革,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、提高效率,引导电网合理投资,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。深圳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将于2015年1月1日起运行,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,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,监管周期为三年。
对于电力体制改革,应该分析能源行业、电力体制出现了哪些问题,这些问题是不是妨碍了实现大的目标。而不是像有些人表面所说的市场化当然可能后头还有其他的目的。我个人认为,市场化是方向、手段,但不应该成为改革的目的。人们对于市场的认识,以及世界各国的市场结构、组织、体系也不完全一样,而且事实上没有一个所谓的规范的、理想的市场经济模式。有些国家国有化程度高一些,有些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分更多一些,即使是发达国家之间,也有很大区别。而各国的电力装机结构、电力管理的架构也不一样。所以,如果改革只是从一个彻底市场化概念出发来讨论,这本身就是伪命题